对于宅基地翻建的三个原则的介绍,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最近很多人问小编这样的问题,接下来给大家详细分享一下宅基地翻建的三个原则吧!
今年7月20日,河南一老房在暴雨中坍塌一半,这是研究生赵旭东的家,幸亏在暴雨前一家人已经搬了出去,不然后果无法想象。
持续住了五六年危房状态的房子,赵旭东生怕倒塌出事,从今年4月就开始一直找居委会、街道办和镇政府申请,直到房子倒塌后,仍然是无法通过。
在读研一的赵旭东无奈表示“老宅重建比读研还要难啊”
老宅重建真的那么难吗?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宅基地改革让农村得到了很好规划,逐步进化成美丽新农村。宅基地改革后审批越来越严格,使得好多村民认为旧宅不能翻建,旧宅可能被回收。
其实这是个错误的理念,国家明确提出无论是在村庄规划、统一规划建房、新农村建设还是合村并镇等改革,都要遵循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更不能强征强收。
旧房重建需符合城乡规划 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18条中明确规定,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也就是说,在旧房原有宅基地上重建不能与乡、村规划冲突,如果原宅基地在规划内的由乡、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规划另外划拔土地。
旧房条件符合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取得许可后还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手续弄好之后翻建旧房会按以下流程进行审批: 1,提交农村房屋改造申请书,向户口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
2、个人资料如: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在政务服务网上递交申请。
3、各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建设主管等部门结合实际现场进行审核,符合改建条件的,批准同意并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建房用地经批准后,申请人选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或上传自行委托的农村住房设计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证件齐全便可进行房屋改建,改造完工之后还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房屋质量通过之后再去房管部门去进行不定产权的登记。
记住旧房翻建要遵循这三个原则,才能减少矛盾损失。
一、依法依规原则
二、规划先行原则
三、一户一宅原则
如若提交资料齐全,个人条件符合重建申请遭拒绝或长期没有答复的,可以依法对行政单位进行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第三小节: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总之,一切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信旧翻建能够得到解决的。
以上就是宅基地翻建的三个原则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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