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楚明来为大家解释以上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不让探视权的最坏后果是啥?今天我带大家详细说说吧!
不让探视权的最坏后果
探视权是父母或亲人与未成年子女的探视、交流等权利。
不让探视容易造成矛盾,亲情疏远,子女性格容易导致孤僻等后果。
不给探视权有什么后果
根据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不给探视权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不给探视权具体有什么后果
不给探视权的后果有:被享有探视权的一方起诉,如果对方起诉法院受理并判决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抚养孩子的法院会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不给探视权有什么后果探视权归谁
不给探视权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若是有损害子女人身权益行为的,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后不让对方看孩子有什么后果
离婚以后不让对方看孩子后果。离婚以后不让对方看孩子,属于侵犯对方的探望权。对方可以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探望权。法院经判决后,需协助对方履行探望权。否则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还有可能面临对方进行探望权之诉,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可能会因为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面临失去抚养权的风险。探望权与抚养权是相对的,应当相互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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